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引领和激励参建各方争创优质工程,根据《酒泉市建设工程“神舟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就2021年度酒泉市建设工程“神舟奖”(以下简称“神 舟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和时间
(一)申报范围。凡在2020年3月30前竣工验收符合《评选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工程,均可自愿申报报。
(二)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资料
(一)申报“神舟奖”评选工程资料应严格按《评选办法》的要求,真实反映申报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
(二)申报“神舟奖”评选工程资料分为纸质资料和工程影像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两份,按《评选办法》规定要求提供;工程影像资料要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重点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施工特点、主要施工过程(要重点介绍地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安装工程、装饰)、施工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情况(有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的要有绿色建筑施工情况介绍)。解说词要使用专业术语,严禁有广告内容,时间限制在6分钟以内。申报资料凡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提供原件资料的需提供原件,经初审核验后原件退回。
三、工作费求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申报“神舟奖”的单位工程项目,签注审核意见。市住建局组织技术专家对申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间另行通知。获得“神舟奖”的工程项目方可申报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 。
联系人:芮存仁
联系电话:2613148
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在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