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及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03-20 00:00:00     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8867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及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

甘建质〔2020〕101号

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8月,省住建厅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理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并联审批及联合验收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但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市州工作推进缓慢,未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及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制度有效落实,提高施工许可审批办理及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质量及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及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及《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理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等各项制度,全面实施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及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工作执行力。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增加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督促各审批部门和辖区内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时,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及竣工联合验收的有关规定。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要熟悉并联审批及竣工联合验收的各项工作流程,在办理施工许可及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时,要严格按照并联审批及竣工联合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沟通协调和反馈。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并联审批及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推进过程中,应积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反馈,及时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

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及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0前报省住建厅。重点从工作进展情况、制度建立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说明,内容简明扼要,数据详实。

联系电话:0931-8929759(传真)

邮    箱:gsszjt@126.com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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