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例)>的通知》(甘应急救援〔2020〕21号)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说明:附件原文可分别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官网下载。)
附件:1. 《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
2. 《关于印发<甘肃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例)>的通知》(甘应急救援〔2020〕2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