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29 00:00:00     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8879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管局、嘉峪关市环卫总站、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各地公积金中心、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具体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现就扎实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省政府“一级响应”要求和住建部门工作职责,增强底线意识,强化风险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与公安、卫健、环保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二、扎实落实防控措施

(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防控管理

1、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利用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专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农村地区应结合地方实际,参照增设相关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或指导农户在家中用塑料袋单独打包收集。统一将废弃口罩按照有害垃圾或医疗垃圾进行收集处置。

2、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消毒杀菌措施。垃圾收集容器应及时进行消毒杀菌,特别要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填埋场等消毒杀菌工作,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及时进行消毒杀菌

(二)加强城乡环卫行业防控管理

3加强对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城乡结合部、城市公厕、农村公厕等环卫设施清扫、消毒、保洁的力度和频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加强对城乡环卫保洁人员的教育培训和防护保障,普及防护知识,发放必要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身体状况监测,发现疫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5、已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要妥善做好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确保城乡环卫保洁人员在环卫作业服务和相关消毒杀菌工作中防护安全。

(三)加强城市供水防控管理

6、配合当地生态环境、水利、水务、卫健等相关部门,做好城市供水水源地卫生防护工作,确保原水安全。

7、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做好自来水厂防疫工作。加强水厂制水工艺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增加水质检测频率,确保出厂水水质水压等符合国家标准。

8、加强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疫情期间安全供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停供水事故,严防供水水质污染事件。

(四)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防控管理

9、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开展巡视检查,及时修复破损管道,疏通管网,防止污水满溢横流,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积极做好污水处理厂内部消毒和卫生防护工作。

10、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要为员工配备手套、面罩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作业制度。

(五)加强城市公园防控管理

11、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各级有关要求,取消公园内举办的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活动,关闭公园内展馆等封闭式场所及各类游乐设施,并及时向市民和游客发布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12、实施关闭的公园,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和巡查检查,确保设施安全、环境安全和人员安全。

(六)加强建筑工地防控管理

13、加强行业监管。2020年春季所有新建、在建、冬歇项目的开工(包括桩基施工)、复工时间一律推迟,开复工时间视具体情况再定。各地要及时将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传达到辖区各建筑工地,督促各工地落实防控措施,认真做好推迟开工、复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14、加强宣传和处置上报工作。督促指导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劳务企业做好管理人员及停工冬歇工程留守人员的疫情宣传、防控工作,及时掌握人员动向和身体状况,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

15、加强在建工地疫情监测。各工地必须设置洗手等清洗设备,配齐洗手、消毒液等必要物品,大门出入口必须装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口罩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实行疫情报告制度,现场人员每日应进行体温检测并作记录,发现疑似症状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隔离措施,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16、认真做好工地卫生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的卫生死角,及时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工地食堂和宿舍等场所进行消毒杀菌,特别加强工地口罩等医疗废弃物集中统一收集处置,严禁医疗废物混入其他一般垃圾进行处理。

17、实行人员登记制度。督促指导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劳务企业密切关注回流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所有回流人员必须登记造册,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七)加强小区物业防控管理

18督促指导物业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宣传,切实提升业主自我防控和保护能力。

19、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门卫、保洁等岗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身体不适的要立即停岗隔离观察。

20、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通风换气、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特别是对电梯、楼梯、门厅等公共区域要增加保洁作业和消毒杀菌频度。

21、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做好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出小区询问、登记等工作,及时劝阻小区居民自发组织的集中活动

(八)加强公积金和房产交易防控管理

22、做好各类服务大厅和承办银行营业网点消毒,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23、引导市民拨打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及各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咨询电话进行业务咨询,通过登陆甘肃政务服务网、网上营业大厅、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等进行网上办理,或在智能自助机自行操作,并对智能自助机及时消毒杀菌

24、做好房产交易、合同网签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疫情严重地区可暂停房屋租赁中介交易和新开盘房屋销售活动,加强服务引导,保障办事群众健康安全。

三、认真做好应急值守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要密切关注疫情最新动态,通过有效途径,及时迅速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传达到所辖区域内的每个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市政环卫单位、园林绿化单位、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房屋市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建工地等,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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